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定》《廣東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廣州市增城區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公開調任科級公務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任職位
各鎮街、區直單位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參公人員)15名,其中正科職3名、副科職12名,共設8個職位,其中:對部分調任單位職務層次相同、專業經歷要求相同、職責相同或相近的職位進行打包設置,共設3個職位包,其他5個為非職位包(詳見附件1)。
二、調任范圍
增城區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在編在職的管理崗和高級專業技術崗人員,不含后勤服務崗人員(工勤人員)。
三、調任條件
(一)調任條件
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廣東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和公務員回避有關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具有勝任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素養,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2.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應擔任相當于擬調任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滿2年或現擔任高于擬調任職位層次的領導職務;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3.年齡43周歲以下(即1979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5.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調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6.個別職位設置相應專業、工作經歷等條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調任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公開調任公告發布之日;現任職務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二)不得參加公開調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調任: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或者影響期已滿但影響尚未消除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試用期未滿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調任程序
(一)單位推薦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單位主管部門向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推薦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填寫《廣州市增城區2023年公開調任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并提供相關報名材料給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由主管部門根據調任資格條件,綜合干部日常表現和年度考核等有關情況,結合報考人員工作表現,對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符合條件人員進行擇優篩選和初步評價,在公開調任職位中選擇1個與報考人員業務專長、能力素質最接近的職位類別填寫,主管部門經審核材料合格后匯總材料進行推薦,紙質材料和電子版一并提交,不得報考調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2.加分項目。為進一步激勵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干部,本次公開調任設置以下兩類加分項目:(1)近3年內每有一個年度考核優秀的,每個加0.5分;連續3年考核優秀的,在每年度加0.5分的基礎上,另外加0.5分。(2)參加工作以來個人獲得廣州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獎勵的,可最高加4分。其中,個人曾獲得國家級表彰獎勵的加4分,曾獲得省級表彰獎勵的加3分,曾獲市委市政府表彰獎勵的加2分。
上述各類加分項目可累計加分,需由各推薦單位審核把關,提交報名材料前單位應對報考人員加分項目完成公示5個工作日且無異議,公示期計算時間從發布公示的下一個工作日起算。公示期滿后由各單位出具加分情況說明、匯總提交報名材料。
加分項目分數在考生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后計入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加分項目分數無效。
3.需提交的材料(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1)廣州市增城區2023年公開調任公務員報名人員匯總名冊(附件2);
(2)廣州市增城區2023年公開調任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
(3)單位加分情況說明;
(4)身份證;
(5)學歷學位證書及鑒定;
(6)任職經歷材料(任職文件、聘用合同和崗位聘用審核表等)或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職業資格證書。職位設置要求一定工作經歷的,需出具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與檔案記載相符,避免僅有單位證明,無檔案記載材料佐證,甚至與檔案記載前后矛盾等問題);
(7)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干部任免審批表。
4.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8日上午9時至2023年12月27日下午6時。由主管部門集中提交材料(有加分項目的需在公示期滿后才能報名)。
5.報名資料提交地點。區行政中心1號樓209室區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二)區級復審。組織推薦的報考人員如實填寫準備好《廣州市增城區2023年公開調任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對區屬各單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對調任職位資格初審通過總人數少于1:3的,相應核減調任人數或取消該調任職位,報考該類職位的考生在2日內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對符合資格條件的,及時確認審核;對不符合條件或取消開考的,及時向推薦單位反饋有關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取消調任資格、向單位進行通報并按公務員招錄失信人員處理。
(三)組織筆試。筆試時間初定為12月底前,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筆試,在相同渠道發布考試通知。筆試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筆試結束完成閱卷后公布成績和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筆試成績與加分項目分數直接相加,根據相加后的成績由高至低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四)組織面試。面試對象必須按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和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并依次遞補面試對象。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重點測試面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面試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綜合成績。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等聯系方式暢通。
(五)體檢?荚嚲C合成績按筆試(含加分項目分數)40%、面試60%合成,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由高至低確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相關規定執行。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體檢遞補。
(六)組織考察。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并對其進行嚴格考察。由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聯合考察組,依據調任資格和調任職位的職責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突出政治標準,注重了解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情況,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考察時,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民主測評、同調任人選面談等方法,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并由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提出結論性意見?疾烊绨l現存在不適宜調任情形的,經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體檢、考察對象。
按照規定需要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人員,應當對其進行審計,并提供審計機關的審計結論。
(七)確定擬調任人員和公示。經考察合格,5個非職位包涉及的考察對象列入擬調任人員名單;3個職位包涉及的考察對象,由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考察對象個人意愿、專業、經歷、政治面貌、特點以及調任職位要求、調任單位意愿、隊伍需求等,在職位包內提出具體擬調任職位(具體辦法另行確定),并列入擬調任人員名單。擬調任人員名單經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審議后,將擬調任人選在區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并在調出、調入單位張貼紙質公告同步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從發布公示的下一個工作日起算。公示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有影響調任情形的,依照規定取消其調任資格,經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根據實際進行人選遞補。
(八)辦理調任手續。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情況經查核不影響調任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由調任單位按照要求逐項提供相關報批資料及干部人事檔案,由區委組織部審核后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調任審批手續。待調任批復后,由區委組織部開具商調函給調出單位。人員調入后單位發文按報考職位任職,任職試用期1年,任職后辦理公務員登記。干部任職試用期間,一般不調整其工作崗位。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試用期計入任職時間;調任干部在試用期間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或犯有嚴重錯誤,不宜繼續試用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或備案后,提前結束試用期,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市委組織部審批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有影響調任情形不予審批同意的,經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根據實際進行人選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全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參與,充分認識公務員調任工作是我區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積極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的重要舉措,對我區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要積極配合,鼓勵支持符合資格條件人員參加。
(二)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調任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調任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調任資格。
(三)公開調任工作接受干部群眾監督,從事公開調任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程序,做到依法依規、公道正派、保守秘密。違反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在公開調任工作中發現公職人員涉及違紀違法的,移交區紀委監委機關依紀依法處理。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六)本次公開調任對報考者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七)本公告由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32829138(報名期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監督電話:020-3282914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