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2-19 | 截止時間: | 發布來源:科學人才網 |
所屬省份: | 工作地點: | 招聘人數:名 |
所屬頻道:衛生醫療系統公招/統招 | 地區欄目: | 相關欄目: |
福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福州市第一總醫院、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等5家醫院,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63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根據福州市屬衛生健康單位業務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求,本次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共計63名,具體要求見校園引才活動崗位一覽表(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對年齡條件另有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的為準);
6.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尚未解除懲戒的;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
5.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資格認定起止日期
報考者應提交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者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2024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可推遲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用人單位要求相關工作經歷、資格條件的,以報名首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其他未予說明的事項,均以報名首日為截止日期。
三、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在福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公布,招聘后續通知、公告發布的信息公開渠道為招聘單位網站。
四、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分為成都考場和長沙考場,采取網絡報名、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符合崗位條件的方可報名,每人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一)網絡報名
1.報名成都考場的考生于2023年12月20日20:00前掃碼填寫報名信息。
2.報名長沙考場的考生于2023年12月23日20:00前掃碼填寫報名信息。
(二)宣講對接會現場報名
1.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16:00)四川大學(望江校區)宣講對接會現場報名
2.2023年12月24日(上午:9:00-16:00)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東校區)宣講對接會現場報名
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時開考。符合《2023-2024年度福州市市屬衛生健康單位緊缺急需專業目錄》的崗位,按緊缺急需專業目錄執行。
(三)資格審核
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的考生需依據報考崗位要求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1.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16:00)四川大學(望江校區)宣講對接會現場(報名參加成都場面試考生)
2.2023年12月24日(上午:9:00-16:00)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東校區)宣講對接會現場報名(報名參加長沙場面試考生)
五、考試
本次招聘免筆試,通過現場面試考核方式進行考核。
面試時間(一):2023年12月22日(報名參加成都場面試考生)
面試時間(二):2023年12月25日(報名參加長沙場面試考生)
參加面試考核人員及面試考核時間、地點等由用人單位負責通知。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面試前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確認并報備。
現場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直接按面試成績計算。
進入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數的,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對于考試成績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面試成績相同時,由面試評委現場出一道題加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六、簽定就業協議
通過面試的應聘考生與用人單位現場簽定就業協議,因故自行放棄簽定就業協議資格的,按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考察和體檢
1.面試結束后,將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的人選。
2.考察和體檢由用人單位負責,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的醫院應是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不得在本單位進行體檢)。無特殊原因,缺席體檢者,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用人單位對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報考資格復審、考察。
4.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5.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八、聘用
1.用人單位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標準,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后無異議的,報市衛健委審批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2.聘用人員應在聘用手續辦理完成15天內到單位報到上班,若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有關事項
1.此次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3年)等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
2.報考者應對報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指導,市衛健委組織實施。全過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關規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督部門對整個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83302110。